近日,凉山州法院组织召开一场涉民生群体性纠纷案件现场调解会。在党委政府、法院前期联合调解基础上,实质性化解一批涉人民群众集资建房的群体性纠纷。

2012年3月,西昌市某商贸有限公司与原美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现为美姑县卫生健康局)签订《联合建设职工住房协议》,约定双方联合建房,西昌市某商贸有限公司提供其享有使用权的地块,美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集资,后西昌市某实业有限公司参与合作开发案涉土地。2012年3月至2015年3月期间,全州共有195户参与集资,集资款达3400多万元。后因该实业有限公司未按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导致协议未予履行,各集资购房人便通过信访等方式进行主张。截止2021年4月,参与涉案土地集资建房的尚有154户集资款2400万元未退还,其中88户集资购房人诉至法院。




案件办理过程中,了解到除已经起诉至法院的集资建房群众外,其余66户群众处于观望态度,是潜在诉讼群体。为进一步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承办法官并没有采用开庭后判决的常规审理模式,而是尽可能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凉山州法院多次向州委政法委汇报案件办理情况,在州委政法委的协调下,争取美姑县政府、西昌市委政法委、西昌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的支持。并多次组织当事人对存在的疑虑进行现场答疑与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在案件现场调解会上,双方当事人当场签署调解协议,本案纠纷以调解方式得到实质性化解,其余尚未起诉至法院的同类纠纷也一并化解。
7月31日上午,案件当事人将“为民办事关怀备至,为民排忧情深似海”“保护百姓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两面锦旗送到法院并表示感谢。

群众有所呼,司法有所应。凉山州法院将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能动司法理念,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充分调动、联合多方调解力量,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于初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