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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以竞争方式指定破产管理人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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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凉山中院  发布时间:2022-01-21 15:07:36 打印 字号: | |

一、工作机构组成

(一)专门的评审委员会。本院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参与竞争的机构进行评审,参与评审的委员人数不少于5人。

(二)竞争指定管理人的实施。本院技术室负责实施竞争指定管理人,包括公告、接收机构申报、组织机构初审及竞争评审会等,评审会于初审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召开。

(三)工作监督。邀请本院纪检组列席评审会全程监督,纪检组不能到场时由监察部门监督。

二、评审程序及评分标准

(一)评审委员会根据本案案情,通过审查申报材料、听取竞争陈述、现场提问,综合考量社会中介机构能力和水平,根据评分标准对中介机构进行评分。得分居首位者指定为管理人,得分居次者确定为需要更换管理人时的接替人选。

(二)评分标准。由破产庭和技术室研究确定,总分100分,机构规模(20分),执业业绩(25分),工作方案(25分),稳定风险处置方案(10分),初步报价(20分)。

根据省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川高法〔2019〕90号)第二部分第9项,中介机构分支机构参与竞选管理人的,应以该分支机构的人员和业绩参与竞选。

(三)计分方法。评审委员会委员评分的总和为机构最终得分,得分现场公布。

三、参与竞争的机构条件:

(一)申报机构为进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编制的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中介机构。联合申报的不超过两家,需确定一家机构为主申报机构,且两家机构均须进入上述名册;

(二)律师事务所或清算公司可以派出的具有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其他具有相应职称的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的可单独申报;

(三)会计师事务所需与律师事务所以联合管理人名义申报及开展管理人工作。联合申报机构中律师事务所需符合上述第2项条件,律师事务所联合申报后不能再单独申报;

(四)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均不得具有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或者不得、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五)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机构应当提交的申报资料:

(一)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报名表;

(二)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编入法院管理人名册证明材料、拟派出从事本案管理人工作的律师、注册会计师及其他具有相应职称从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学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

(三)申报机构或者其人员近五年内从事过国内大型企业破产管理人的成功经验、业绩材料;

(四)申报机构拟定的本项目破产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计划草案;

(五)报价方案,应包含管理人报酬比例,自愿垫付破产费用额度及时长等;

(六)有无回避或者不得、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以及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材料。

申报材料应严格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标注页码,机构应提交申报资料一式八份。第1项报名表应单独向本院提交一份。

五、确定纳入评审的机构

(一)中院技术室拟制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本院官网发布,破产庭同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进行公告。中院技术室负责接收机构申报材料。

(二)公告期为7天,申报期截止后,由破产庭、技术室、监察处联合对机构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审查。

(三)自愿申报及经审查符合竞争条件的机构数量不少于3家,接受中介机构联合参与竞争。

(四)技术室通知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竞争评审会,机构不按要求参与竞争评审会的视为放弃参加竞争。

六、竞争评审会

(一)准备工作

技术室负责做好会场准备工作,会场设在本院三楼会议室,置评审席、机构陈述席、计分席、监督席、机构等候室等,准备摇号机、音视频展示设备等设施,事前调试好设备,评审会评审全程录音录像。

技术室与破产庭提前15分钟开展身份核对、登记等工作。

(二)召开竞争评审会

竞争评审会由技术室负责人主持,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主持人宣布会场纪律及参加评审的机构名单;

2.主持人介绍评审委员会委员、列席人员,并公布评分标准及指定管理人的原则;

3.通过现场摇号方式确定发言顺序。由各备选机构代表分别为自己所代表机构选取号码球,由工作人员操作摇号机;

4.备选机构代表按照摇号确定的顺序进行陈述;

5.评审委员会委员结合备选机构代表的陈述进行现场提问;

6.评审委员会委员评分;

7.计分统分及公布得分。由两位同志计分,得分由主持人现场公布;

8.得分居首位者指定为管理人,得分居次者确定为需要更换管理人时的接替人选。

(三)其他事项

1.备选机构陈述者应是机构负责人或主要从事破产重整事务的业务骨干1-2名。陈述以申报材料为基础,可以制作视频、PPT等进行演示,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陈述完毕后,评审委员会委员可结合备选机构的陈述进行现场提问,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陈述顺序确定后,尚未陈述的机构代表应在场外指定区域等候。陈述完毕后,可在场内旁听其他机构陈述。

3.竞争评审会应全程录音录像并作记录,由评审委员会委员、机构代表、列席人、当事人等签字后存档备查。

4.技术室在竞争听证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竞争结果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公开发布,同时将管理人人选及接替人选书面通知破产庭。

5.技术室于竞争听证会结束后将本次指定管理人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省法院技术室备案。

六、其他

(一)因机构放弃参与竞争或经初审符合条件的机构仅有2家时,经评审委员会审核认定初审结果后,直接采用随机方式确定管理人机构及接替机构;仅有1家时,初审结果报评审委员会审定并修改方案后,重新开展管理人指定工作;

(二)破产庭应通知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等到场参加评审会,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评审会。

(三)破产案件承办人及 指定管理人案件承办人须到场参加竞争评审会。

 

 

 

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7日


 
来源:凉山中院
责任编辑:凉山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