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对执行机关报请对阿西伟哈等373名罪犯减刑、假释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信息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后5日(2021年5月17日至5月21日)内以电话投诉、或投递书面材料等方式向本院反映。
投诉电话:0834-3866529 3866528
投信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邮政编码:615000
附件:附件:凉山中院关于四川省荞窝监狱第二轮减刑、假释的公示
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