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退休职工何某向宁南县人民法院赠送锦旗一面“拨开云雾见青云”。为什么他会向本院赠送锦旗呢?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本院受理了原告何某与被告何某惠、何某刚、何某恩、何某星等继承纠纷案件,原告何某和被告何某惠等均为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父母病逝后,经原、被告双方协商,由原、被告的伯父草拟协议,分别签订了《房屋分割协议书》,对原、被告父母留下的宁南县披砂镇老街的房屋进行了继承分割。
协议书载明原告向被告付清相应款项后,该房屋由原告一人享有房屋所有权,原、被告均在协议书上签字,直到本案诉至本院,该处房屋一直由原告使用、管理和收益。2019年5月,原告到宁南县不动产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除其中一名被告同意按协议约定出具声明外,其余被告不认可该协议书,不承认曾收到过原告给付的款项,不向原告出具放弃继承的声明。为此原、被告产生纠纷,经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原告诉至本院。
本案经本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一、原告与被告于2003年5月10日签订的《房屋分割协议书》合法有效,诉争房屋宁南县披砂镇老街归原告所有;二、被告协助原告到宁南县不动产管理中心办理房地产变更登记手续。被告不服提出上诉,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
本案中,因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协议已过去多年,原告给付款项给被告而未让被告出具收条等因素,被告便想否认协议的真实性,本案法官当庭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发言,根据庭外调查取证和庭审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查清与案件有关的每一个事实和情节,尽可能地恢复案件事实。依靠案件事实和相应法律作出合理判决。法官更深层次的职责是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一个称职的法官在明察秋毫之时,还要用心去体会当事人的切身感受,充分考虑判决结果对双方当事人未来生活所造成的影响,才能作出最恰当的裁判。本案法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了公正的判决而让原告倍受感动,特向本院赠送锦旗一面“拨开云雾见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