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周某康、胡某、郑某亮、黄某东、姜某于2017年8月至12月在成都简阳市工地干活,受被执行人万某管理并由其发放工资,因被执行人一直拖欠工资,5位申请执行人不断追讨无果后诉至法院并胜诉,被执行人在履行期限内仍未履行,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7月2日陆续向喜德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后,喜德县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万某对法院的警告熟视无睹,表现出无所谓的态度。在法院多次对其传唤无果后,为了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执行人员于2020年8月27日成功将被执行人万某控制至法院,拟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拘留过程中,在法律威严的震慑下,被执行人万某态度转变,表示其愿意履行案款,并积极联系家属筹款。
随后,其家属将涉案案款4万余元全部筹齐送至法院。考虑到被执行人有悔过之意,并积极履行了全部案款,执行员依法提前解除了对被执行人万某的拘留措施。
至此,涉及被执行人万某的5件追索劳动报酬案件顺利执结。申请人拿到钱的那一刻,脸上露出了笑容,握着执行法官的手不停地说道:“感谢法院,感谢你们执行员,我们以为都拿不回来了,今天你们帮我们追回了这些钱,我们终于心安了”。
结语:这件案件的执行标的数额虽小,但每一笔款项都是5位申请执行人用辛苦的血汗凝结成的结晶,被执行人已经让他们心寒了一次,法律决不能让他们再一次感到心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