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1日上午9时30分,会理法院对会理罗国彩、唐善会等19人涉黑案公开宣判,该案是会理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共涉及14项罪名。
法院经审理查明,罗国彩为称霸一方,非法谋取经济利益,扩大非法影响,利用“社会名气”、宗亲纽带关系先后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逐步形成以罗国彩为组织者、领导者,唐善会、罗朝海、罗朝泓、顾明刚、张国云为积极参加者,吴文剑、林作平、陈徐良、肖尧、何成林、张泽华、陈龙、张进、董以金、郭晓志、刘鑫、张彪、姚超为一般参加者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生产经营、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职务侵占、骗取贷款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实现排挤对手、确立非法地位的目的,逐步形成了“平时上班不强制要求,但遇组织及罗家人利益受损时,必须随传随到;个人犯罪后由组织出面协调、赔偿”等不成文的纪律规约。该组织称霸一方,对会理县鹿厂镇及周边区域产生重大影响,对人民群众造成心理强制和威慑,致使合法利益遭受侵害的群众不敢举报、控告,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危害极大。该组织实施及组织成员个人实施的各项犯罪事实共达45起,实施的违法事件共达22起。
会理法院以罗国彩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职务侵占罪,骗取贷款罪,赌博罪,行贿罪,污染环境罪,依法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唐善会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敲诈勒索罪,骗取贷款罪,行贿罪,依法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五年至二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相应罚金。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会理法院重拳出击、精准发力,既注重“打准打实”,更注重“打财断血”,2018年以来,一批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影响恶劣、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在会理被绳之以法。罗国彩、唐善会等人涉黑一案,是会理县首例涉黑案件,该案的宣判,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平安会理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