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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提示卡” 拧紧主体责任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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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凉山中院  发布时间:2020-03-26 09:38:31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州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凉山州法院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示卡”制度,助推主体责任落地落实落细。

“提示卡”——责任卡。近期派驻州法院纪检监察组、州法院监察室印发了《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提示制度的通知》(凉中法纪监〔2020〕3号),每月通过内网邮件向全体院领导及部门正副职发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示卡”,提醒院领导和各部门正副职严格按照提示卡上的主体责任清单,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职责,力促各责任主体知其职、明其责、尽其力,使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提示卡”——明白卡。提示卡以表格形式分年度重点工作提示和当月重点工作提示,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年度均有9项重点工作,每月“提示卡”将当月需要完成的工作分条列出,内容简明扼要、时间节点明晰,直击主要工作,对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做了规定,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提示卡”——警示卡。实行“提示卡”制度是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项有力新举措,“提示卡”突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一细化分解,一月一提醒,着力对全院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个环节进行工作提示、责任警示、督促落实,并作为年底考核、责任追究和“一案双查”的重要依据,有利于推动主体责任精准落实到位。



 
来源:凉山中院
责任编辑:凉山中院